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明确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规范考核内容,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中期考核的目的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旨在通过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强化研究生培养学科及指导小组依据制度按计划、分阶段规范培养,督促研究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加强对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以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

二、中期考核的时间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三年制、四年制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进行,五年制研究生在第六学期结束之前进行。鼓励有条件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提前完成中期考核。

三、中期考核的组织实施

1.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由各二级学科或课题组组织实施,学院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由指导教师(小组)为主组成的3人以上(含3人)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情况进行考核。交叉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2.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服务平台上发起中期考核申请,认真总结已完成的实验内容,汇总阶段性研究成果,总结实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实验进度完成情况,导师与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填报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采取答辩方式听取研究生的汇报,认真了解、分析研究生实验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课题进展、全面完成的可行性,特别要指出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最后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习、实验的全面情况,考核小组给出考核成绩:通过或不通过。考核过程应有秘书详细记录。

4.中期考核不通过者,指导教师(小组)应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和建议,可于2个月后重新考核,对于再次考核未通过者,建议延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5.考核通过的学生,由秘书将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安排等信息上传至williamhill中国官网研究生服务平台,学院审核通过后计入成绩单。

6.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在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申请环节上传带有校外联合导师签字的《合作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意见表》。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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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