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开题报告的时间

学位论文开题应在研究生第三学期初以前完成。鼓励有条件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提前完成开题报告。

二、开题报告的组织实施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由各二级学科或课题组组织实施,学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研究生本人需在导师的指导下,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做出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后在研究生服务平台上发起开题报告申请,并在开题报告会上做报告,由指导教师(小组)为主组成的3人以上(含3人)考核小组现场评审,开题报告需有秘书记录。交叉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分通过、不通过两种,由考核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产生。同意票超过全体成员半数(不含半数)的,可以认定开题报告通过;同意票少于全体成员半数(含半数)的,则未通过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于2周后再次申请参加。未通过开题报告者,不得进入下一项培养环节。在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5.考核通过的学生,由秘书将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安排等信息上传至williamhill中国官网研究生服务平台,学院审核通过后获得1学分,并计入成绩单。

6.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环节上传带有校外联合导师签字的《合作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意见表》。

三、涉密论文开题

涉密论文须在开题前办理申请定密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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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